心理学研究(心理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心理学研究,心理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上期内容:

下庭办案后,一直和当事人打交道,甚至也可以说,只和当事人打交道。打交道多了,会有收获,也有困惑,很多时候,对当事人的很多行为非常不理解,比如经常会觉得当事人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再比如说当事人会经常对法官有莫名其妙的误解。很多时候不知道这些行为为何产生,也不知道该如何有效化解,时间长了,彼此提防之心日盛,身累,心更累。

回想了一下和自己打过交道的当事人,特别是那些让人印象深刻的当事人,觉得他们在诉讼中的心理确实值得研究,

一是焦虑。

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来法院打官司的。因此,一件案子对于当事人,特别是对于原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当事人在诉讼阶段有焦虑情绪是非常自然的,想赢怕输,心理压力大,思想负担重。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过,当事人对于法官的投诉集中在两点,其中一条就是审限较长。其实想想也可以理解,案子要一天不结,心理负担一日不除,要求法官尽快审结案件自然是必然的要求,而案件久拖不决也必然是当事人非常诟病的一点。

对于这一点法官也很清楚,在很多次法官会议上,对于讨论的案件是否为虚假诉讼时,很多法官都会提到一点,就是虽然这个案件审限较长,但原告从没打电话催促过法官。原告不催审限是法官公认的不合情理的情形,也可以看出当事人心态焦虑是人之常情。

二是敏感。

庭审中经常会感到当事人对于法官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敏感,进而产生很多在法官看来是莫名其妙的联想。比如很多当时日恩投诉法官对于庭审时间分配不合理,对于对方问得多,对于己方问的少,非常不公平。再比如说有些案子我会在庭审结束后会把一方当事人留下来,其实一般来说留下来的基本都是很可能败诉的一方,但是一不小心就成为另一方投诉我时的一大罪状,让我很是无语。因此我深感诉讼阶段当事人的内心是非常敏感的,对于法官的一举一动都会高度关注进而产生丰富的联想。

三是暴躁。

心态焦虑又敏感,时间长了就非常容易产生暴躁的情绪。普通民事案件还好,家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之间争吵乃至发生肢体冲突是非常常见的举动。在个别案件甚至出现极端的当事人伤害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乃至伤害法官的情况,都和案件当事人暴躁的心态关系密切。因此,民事法官对于当事人的暴躁心态要有一定的了解和警惕,对于在庭审、现场勘验等场合发生冲突的可能要预案。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就曾写到,法院和法学院的一大区别,就是法学院重点研究法律理论,而法院除了研究法律更要研究人。对于一名法官来说,理论得学,经验也要有,法律得懂,心理学更是要有涉猎,真的是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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